085601材料工程专业由于部分考生拒绝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在复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次增补部分考生。具体名单如下: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并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学校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并给予答复。
监督和申诉渠道
1.受理单位:长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受理邮箱:yanzhaoban@ccu.edu.cn
2.学院分党委全程巡视监察复试全过程,并接受考生申诉。
申诉电话:0431-85250416
长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 4 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