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委会思想政治建设,提升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把理论学习作为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新时代高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经党委会研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会会议首要议题学习制度,是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会议的首要议题的重要制度,必须长期坚持、认真执行。
第三条 建立和实行党委会会议首要议题学习制度,是加强党委会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学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坚定捍卫“两个确立”的具体体现。党委和各党支部要牢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首要议题学习制度。
第四条 党委会要发挥领导示范带头作用,按照相关工作条例,把党委会会议首要议题作为党委会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引领和首要内容。党委会的同志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原原本本学习领会,认认真真讨论交流,联系实际深入思考,提出具体落实建议,集体研究形成贯彻落实的措施意见,共同推动首要议题的贯彻落实,为学校各项工作带好头。
第五条 各支部要根据党委会部署,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将首要议题所学内容,作为党支部学习的首要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推动党支部落实党委会关于首要议题的决定意见。各党支部要紧密结合学院学科实际,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把党委会首要议题所学内容和有关要求,纳入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指导推进工作的第一要求。
第六条 全体党委委员要弘扬优良学风,在积极主动参加集体学习的同时,紧密结合岗位职责,精学细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真正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带着责任学,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通过认真思考和讨论交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七条 学院党委组织员要根据党委会、专题会议的意见或其他党委委员的提议,提出首要议题内容建议,经书记审定后,及时将首要议题纳入党委会会议议题范围,并备好相关文件材料,提前送达党委会各同志学习思考。
第八条 党委会会议开展首要议题学习后,要做好会议记录,学院党委组织员要对决定的首要议题事项落实执行情况加强跟督查、开展专项督查,每季度汇总首要议题的落实情况,督查结果定期向书记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在党委会内部公布,确保党委会关于首要议题的决定落地见效。
第九条 本制度由学院党委会负责解释。